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拟禁止非法披露个人信息

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实施行业标准《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时空大数据应用基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适用于城市层次国土空间规划时空大数据应用,其他层次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也可参考执行。

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实施行业标准《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时空大数据应用基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适用于城市层次国土空间规划时空大数据应用,其他层次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也可参考执行。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负责人表示,《规定》是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如何应用时空大数据的第一个行业标准,确立了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时空大数据应用的总体框架,对自然资源数据集、城市运行基础数据集和城市运行流数据集三大类数据资源,各类时空大数据的采集要求、处理与质量控制要求、融合要求,不同典型场景中重要指标的算法模型,验证校核、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公益性支持国家层面决策应用等作出了规定。

落实数字中国 推进国土空间治理数字化转型

党的二十大强调,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

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把“建设数字国土”确立为战略目标,在推动“多规合一”改革落地过程中,大力推进“可感知、能学习、善治理、自适应”智慧规划建设,数字管理系统、数据治理、数字生态成为数字化转型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就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时空大数据应用标准作出统一规定,标志着智慧规划建设从‘硬件端’开始走向‘应用端’。”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负责人说,“虽然目前还是一个小的切口,但从中可以看出对数字化推动国土空间治理模式变革的决心。”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负责人表示,在国土空间规划行业持续拓展深化的管理需求牵引下,数字中国战略、数字政府建设在自然资源领域的落地必将掷地有声、实实在在,也必将带动相关数字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助力数字社会建设。

创新驱动发展 积极尝试应用大数据辅助决策治理

数字化不仅是一场技术革命,一场经济变革,也是一场国家治理的变革。

“大数据治理才是智慧社会构建的核心和关键。”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负责人说,《规定》的出台,正是着眼于规划领域应用,在大数据治理方面迈出了一小步。让数据间发生逻辑联系、产生化学反应,实现由“数据大”向“大数据”的转变,生长出“智慧”。

“我们也注意到,大数据应用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越来越多地受到侵犯、泄露个人隐私等质疑和诟病。”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负责人说,在制订《规定》过程中,我们特别强调个人隐私的保护,明确要求互联网位置数据、手机信令数据、互联网地图数据、物联网传感数据等在支撑国土空间规划业务时要“去实名化”处理,确保既可以基于手机信令等海量数据准确分析研判,又不侵犯公民隐私边界。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负责人表示,希望能以此标准为开端,引导规划行业更加关注大数据、更多应用大数据、更主动地研究大数据,以业务链引领凝结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和人才链,集中各方面优势资源,形成突破规划领域大数据核心技术的强大研发合力,逐步提高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和用数据创新的能力,助力决策科学化、治理精细化、服务高效化。

坚持以人为本 利用大数据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规定》中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需求导向、坚持共建共享、坚持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安全可控的五项工作原则。

自然资源部空间规划局负责人表示,《规定》针对全年龄段人口特征,加强对人口分布、职住关系、设施服务范围、空间品质、城市活力、安全应急等空间特征识别方面的时空大数据应用,更好地查找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在国土空间规划中针对性地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提高空间品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针对当前数据采集处理、质量控制、典型应用等方面缺乏统一标准规范的情况,《规定》鼓励在官方统计数据之外,采用大数据作为补充,建立科学、简明、可操作的时空大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明确大数据应用技术流程规范,夯实“可感知、能学习、善治理、自适应”的智慧规划建设基础。

“通过梳理相关时空大数据分类,引导各方基于统一的多尺度标准地理格网,对数据进行标准化、空间化处理。”自然资源部空间规划局负责人说,“推动建设全要素、多类型、全覆盖、实时更新的权威国土空间数据库,为各界提供统一的时空数据服务。”

自然资源部空间规划局负责人介绍,《规定》落实“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时空大数据采集、处理、应用的交互和协同,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监督提供支持,数字赋能国土调查、用途管制、执法督察等环节,实现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不断提升空间治理效能水平。

THE END
免责声明:本站所使用的字体和图片文字等素材部分来源于互联网共享平台。如使用任何字体和图片文字有冒犯其版权所有方的,皆为无意。如您是字体厂商、图片文字厂商等版权方,且不允许本站使用您的字体和图片文字等素材,请联系我们,本站核实后将立即删除!任何版权方从未通知联系本站管理者停止使用,并索要赔偿或上诉法院的,均视为新型网络碰瓷及敲诈勒索,将不予任何的法律和经济赔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