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对卫星互联网设备、功能虚拟化设备纳入现行进网许可管理

2 月 6 日消息,据工信部网站,工业和信息化部现已发布《关于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若干改革举措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指出,对卫星互联网设备、功能虚拟化设备,按照《电信条例》《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等规定,纳入现行进网许可管理。

2 月 6 日消息,据工信部网站,工业和信息化部现已发布《关于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若干改革举措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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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指出,对卫星互联网设备、功能虚拟化设备,按照《电信条例》《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等规定,纳入现行进网许可管理

IT之家了解到,工信部表示,卫星互联网设备是指基于卫星通信技术完成数据交互,向用户提供互联网服务的新型网络设备。卫星互联网是继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络之后新兴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是全球信息通信网络未来发展的重点方向之一。在未来网络演进中,卫星互联网将与地面通信网络进一步融合,逐步形成天地一体、融通发展的立体化通信网络。

功能虚拟化设备则是指采用虚拟化、可编程等技术将设备功能软件化,并运行于通用硬件平台之上的新型网络设备。区别于传统的硬件、软件一体的网络设备,随着软件定义网络(SDN)和网络功能虚拟化技术(NFV)的应用发展,功能虚拟化设备实现了电信设备中的功能软件与硬件平台的解耦和分离,将广泛应用于移动通信和数据通信等领域。

此外,《通告》还调整了部分电信设备监管方式,对固定电话终端、无绳电话终端、集团电话、传真机、调制解调器(含卡)、无线寻呼机、窄带综合业务数字网络终端(ISDN 终端)、接入移动通信网络的多媒体终端、帧中继交换机、异步传输模式交换机(ATM 交换机)、呼叫中心设备等11 种电信设备,工信部不再受理和审批新的进网许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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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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