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技伦理驱动人工智能向善发展

当前,人工智能正经历从交互式对话到具备自主规划与执行能力的范式转移。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把握人工智能发展趋势和规律,加紧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应用规范、伦理准则,构建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

当前,人工智能正经历从交互式对话到具备自主规划与执行能力的范式转移。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把握人工智能发展趋势和规律,加紧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应用规范、伦理准则,构建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人工智能高水平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

作为全国数字经济大省,广东处于技术风险更早暴露、治理规则更需前置的前沿地带,必须进一步增强治理能力,在价值对齐、算法治理与多元共治等方面率先破题,以科技伦理驱动人工智能向善发展,为全国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贡献理论与实践样本。

从工具理性回归价值理性,确立智能向善的伦理锚点

人工智能将信息整理与辅助决策推向社会各领域,使公共治理逻辑从传统的“工具赋能”加速转向“系统重构”。在这一过程中,若迷信注重效率与成本的“工具理性”,极易遮蔽公共治理必须遵循的“价值理性”。

正视技术异化风险,筑牢有益、安全、公平的伦理底线。智能向善,首先要防范新技术在无限扩张人的能力的同时,反向挤压人的主体地位,避免陷入“效率陷阱”。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高敏感领域,要在法理上明确人工智能的“辅助地位”,为数字弱势群体预留人工复核通道,坚决防止“自动化偏见”替代公共治理的人文关怀。

将伦理规范内嵌全生命周期,营造健康有序的创新生态。伦理治理不能停留在事后的“亡羊补牢”,更不能成为游离于技术研发之外的空洞口号。塑造向善发展的范式,关键在于践行“敏捷响应、伦理先行”的理念,把伦理要求作为一种硬性约束,嵌入到数据清洗、模型训练、系统部署、运行监测、评估迭代的全生命周期。

用法治打破“算法偏见”,筑牢数智化发展底座

“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强化算力算法数据高效供给”“筑牢数智化发展底座”。底座之稳,不仅在于底层算力之强,更在于法治根基之深。人工智能带来的核心挑战在于,其存在着近乎无解的“黑箱”弊端,悄然塑造着社会规则。广东应探索更具穿透力和约束力的法治路径,将“代码之治”全面纳入“法治之治”。

打开“算法黑箱”,强化“可解释性”的数字权利保障。“算法黑箱”并非单纯的技术缺陷,而是新技术引发的认知挑战。破局的关键在于将“可解释性”确立为一项基本数字权利,并在制度层面予以落实。一是建立“算法决策说明书”制度。对高风险应用,要求开发者披露模型逻辑、数据来源与潜在偏差,把“看不懂的智能”变成“可审视的技术”。二是推进全链路数据留痕与可追溯。从训练语料到自主决策路径,形成不可篡改的审计证据链。

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打破“算法偏见”。深化数据开发利用必须以保障数据安全为前提。一方面,应推动数据从“海量采集”转向“精益求精”,坚持“最小必要”与“目的限制”原则,重构数据采集流程,防范以精准服务为名的泛化收集。另一方面,以“公平性审计”防止系统性偏见固化,要对大模型训练数据的群体代表性进行标准化测度,尤其是在公共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中,应通过法治约束,将数据利用的导向扭转为“公共利益最大化”。

以敏捷治理聚合多元主体,完善科学有效监管机制

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意味着传统的刚性监管面临着“管得太死扼杀创新、管得太松风险失控”的困境。“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完善科学有效监管机制。这要求我们作出相应的范式转变,以制度创新探索建立包容审慎的敏捷治理体系。

实施穿透式的分级分类监管,实现发展与安全的动态平衡。分级分类监管的精髓在于建立风险、责任与监管工具相匹配的机制,即风险越高,准入门槛越高、穿透式监管越严;风险越低,则更多依靠备案制与行业自律,为市场留足试错空间。同时,引入“监管沙盒”与“红队测试”等,建立重大版本迭代复评机制,人工智能一旦实现底层能力跃升,必须重新纳入合规审查,消除迭代失控的隐患。

超越单一监管视角,构建“四位一体”的协同共治格局。为破解“功劳归算法、责任归基层”的权责不对等,亟须在宏观层面构建常态化的治理协同中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履责、公众参与”的四位一体共治格局。一是党委领导把方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智能系统研发部署全过程;二是政府主导强制度,打破部门壁垒,形成规则、评估、应急一体化的监管矩阵;三是企业履责重自律,引导科技企业将伦理合规打造为关键竞争力;四是公众参与促信任,引入社会观察员与伦理学专家,建立常态化申诉救济机制。

以高水平治理赋能高质量发展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人工智能治理必须摆脱单纯的“防风险”思维,在技术赋能上充分发挥“促发展”作用,真正抢占全球产业发展的制高点。

将人工智能治理深度融入高质量发展实践。打造智能向善的治理体系,绝非就技术论技术。在产业协同上,将伦理合规、价值对齐作为实体经济数智化转型的“新基建”,以高水平的安全合规赋能出海,推动形成高质量创新与高水平治理的双轮驱动。在治理协同上,把算法规制嵌入基层治理,避免技术高歌猛进而制度严重迟滞的结构性错位。在规则协同上,勇当制度创新的“试验田”,将宏观层面的监管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技术标准与验收模板。

以良治促善治,输出引领数智未来的制度成果。良治强调治理体系的科学性与法治化;善治则追求以人民福祉为依归的治理状态。应对人工智能带来的挑战,广东要掌握战略主动,探索形成兼具力度与温度的制度成果。一是备好关乎“价值对齐”的制度“工具箱”。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牵引,形成涵盖伦理审查标准、算法影响评估指标、决策说明书范本的标准化流程。二是压实“三位一体”的责任链条。在法理上清晰界定大模型提供方、应用开发者与使用者的权责边界,实现“机器错误可定位、人为失职可追究、公民权益可救济”。三是输出“敏捷共治”的创新生态。寻找最优解,实现开放包容与审慎稳健的同向发力、技术创新与监管创新的同频共振。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4BGL280)阶段性成果

THE END
责任编辑:赵智华
免责声明:本站所使用的字体和图片文字等素材部分来源于互联网共享平台。如使用任何字体和图片文字有冒犯其版权所有方的,皆为无意。如您是字体厂商、图片文字厂商等版权方,且不允许本站使用您的字体和图片文字等素材,请联系我们,本站核实后将立即删除!任何版权方从未通知联系本站管理者停止使用,并索要赔偿或上诉法院的,均视为新型网络碰瓷及敲诈勒索,将不予任何的法律和经济赔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