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至21日 广州万顷沙镇、龙穴街道禁飞无人机

11月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航空器及升空物飞行活动管控的通告》(简称《通告》)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根据《通告》,2026年11月11日0时至11月21日24时,南沙区万顷沙镇、龙穴街道区……

11月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航空器及升空物飞行活动管控的通告》(简称《通告》)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根据《通告》,2026年11月11日0时至11月21日24时,南沙区万顷沙镇、龙穴街道区域禁飞航空器及升空物。

《通告》所称的航空器及升空物,主要包含: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含微、轻、小、中、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各类模型航空器,自备动力系统的飞行玩具),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航空器(含固定翼飞机、直升机、自转旋翼机、滑翔机、动力伞、滑翔伞、三角翼、载人热气球、载人飞艇等),航天模型(含固体火药发动机火箭、水压动力火箭等),气球(含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风筝、孔明灯等可能影响空中安全的升空物。涉及安全保障、警务执勤、应急救援、气象探测、重要生产作业等飞行活动的,依法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予以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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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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